第二十六章 蛊教神殿(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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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哚佬的老婆刚刚生育三天,不宜活动太多,招待客人这些事儿都是由哚妮张罗。此时哚妮忙活得小脸蛋儿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酒过三巡,格哚佬高兴地对叶小天道:“小天兄弟,你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此时叶小天早已神志不清了,指着酒碗,大着舌头道:“酒,酒……”
生苗本就有见着什么就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的习惯,格哚佬只当他是给自己儿子起名为“酒”。格哚佬琢磨了一下:“酒,酒儿,小酒儿,哈哈,这名字好!老婆,老婆,咱儿子有名字啦,就叫‘咪酒’。”
小家伙被他的母亲从父亲怀里接过去,嗅到母亲身上熟悉的味道,小家伙的小脑袋立刻拱呀拱地找起奶来,浑然不知有人如此不负责任地给他起了这么一个乳名。
……
叶小天向展凝儿虚心请教对他来说很神秘的蛊。展凝儿当然不会蛊术,其实大部分苗人也都不会蛊术,但是展凝儿毕竟是苗人的一份子,再加上她出身世家,这种事懂得就多些。
蛊,自古就有这个字,显见它最初并不仅限于出现苗疆,只是由于适宜展的环境不同,它在苗疆这个地方扬光大了而已。
就像辣椒传进中国,哪儿都种,偏偏就在川、湘、黔一带最为盛行;又比如芥末在春秋战国时就是中国人惯用的调料,却在日本扬光大;还有咸菜,自三国时期传入朝鲜,几乎就成了他们的标志。
蛊,上边一个虫字,下边一个器皿的皿字,言下之意,虫子放在器皿内,为盅。养蛊人就把许多毒虫放在一个器皿里,让它们互相吞食,最后活下来的那只毒虫,便成了蛊。当然实际操作并非这么简单,其中还有许多秘法。
苗人住在深山大泽中,环境相对恶劣,各种毒虫毒蛇又多,中毒是常事。部落里的巫师除了问卜吉凶,最大的作用就是当兼职医生,他们研习蛊术的目的也就在于此。
李时珍在本草中说,蛊是一种专治毒疮的药。历代医书都有用蛊治病的医方,唐孔颖达在《十三经注疏》里面却提到了蛊的另一面:“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
展凝儿道:“习蛊术的多是妇人。我们苗家女子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即便受了丈夫欺负,娘家也不会跑到女儿家里去为她撑腰,部落领也不理会这种家务事。想要有所保障,就唯有修习蛊术。”
叶小天心想,如果桃四娘习有蛊术,徐伯夷也就不敢那么对她了吧?可是想想若是娶个苗女在身边,一旦得罪了她,她就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饭里、水里或者酒里给你下蛊,叫你从此乖乖驯服,叶小天便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叶小天道:“如果你们苗人尽习蛊术,那不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展凝儿道:“蛊是要用自己的血来养的,要捉很多毒虫,费时良久才能养成一只蛊虫,用过后就没有了,还要从头养起。你以为这是撒豆成兵?说得那么容易!再说万物相生相克,蛊也不是万能无敌,天下间尽多奇人异士,太过倚仗蛊术,恐怕就是灭族之灾了。”
两人正说着话,格格沃便领着两个侍卫从远处走来。见了叶小天,倨傲地扬起了下巴:“有位贵人听说你很受尊者赏识,颇有些好奇,想要见见你。”
展凝儿一听便明白了,冷笑道:“姓杨的要见我朋友做什么?他鬼鬼祟祟的自己不露面,却打你来。你堂堂蛊神殿长老,成了替人跑腿传讯儿的下人么?”
格格沃老脸一红,恼羞成怒地道:“展姑娘,你怎么可以对本长老口出不逊?我……我是进村去找格哚佬商量些事情,顺道儿替他传个口信儿而已。”
叶小天向展凝儿问道:“他说的贵人是什么人?”
展凝儿横了格格沃一眼,说道:“那人就是安宋田杨四大天王中的杨天王,就因为有他全力支持,格格沃才野心勃勃想成为新一任尊者。你不用理会,那人口蜜腹剑,不是好人!”
展凝儿话音刚落,旁边林中便传出一阵朗声大笑:“哈哈哈,展姑娘,杨某何时得罪了你呀,叫你对我有这般成见?不过,能蒙你赞一声天王,杨某也是心中窃喜呢……”
叶小天本以为展凝儿口中那个口蜜腹剑的小人必定生得獐头鼠目,却不料从林中走出来的居然是一个成熟、英俊、潇洒、极富魅力的中年男人,身材颀长,面如冠玉,目似朗星,温文尔雅,那是最令少女为之心动的一种男性魅力。
只不过,展凝儿见了这美男子,她不但没有一点着迷的样子,反而露出了明显的敌意与厌恶,冷笑道:“看,我就说你藏头露尾,你这毛病还真是一点没改。既然说要格格沃长老替你传信,你自己偏偏还要跟来,躲在一旁鬼鬼祟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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