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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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阿父,到时候那玉米你可别忘记了,高产粮食,如果真的成功了,那可是功在千秋的一件大事儿啊!”
赢今歌主动揽事,“对了,阿父,那玉米的种植方法,过两天我让人送进宫来,可千万要认真种植啊!”
亩产十石的粮食,如果因为阿父的忽略给种没了,我当场给你吐一口老血给你看,你信不信?
曲辕犁,再加上四哥到时候巡游大秦,宣讲方士骗人的小把戏,再将两样脱壳脱粒农具传开,肯定积分又涨一波。
到时候就买亩产八石、九石的粟,传遍整个大秦,黔首定
能归心。()
对了,还有不堪重负的徭役,我看看怎么才能减轻负担,阿父太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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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能够炸开山,对了,用这个去开山,肯定能减少用工……这个得靠阿父和那些方士了。
心里一片的计较和斟酌后,赢今歌继续出声,“阿父,这个可是重中之重的实验种植,千万不能忽略了,如果阿父不放在心上,可以将此事交给我。”
“你好好制造……别叫曲辕犁了,这么拗口,直接就叫大秦犁,传遍六国后,黔首才知道大秦的好!”秦始皇也被感染了,因为赢今歌经常在他耳边说‘民心’的话。
我大秦制造出来的东西,要是这名声,让别人给捡漏了去,秦始皇岂不得气死?
“大秦犁?也不错,阿父说得对!”只不过是一个小问题,赢今歌也没有因为这个非要跟秦始皇犟。
“这样的话,阿父,你是不是还得给我两个熟练的工匠,要么就将之前的还给我,不然还不好打造那锋锐犁头呢。”
赢今歌说这话时,秦始皇还有些犹豫,他生怕有人拆卸了犁头,然后用来做武器……
“阿父,我尽量打造得轻便一点,钉得稳一点,再说了,打造铁器工艺,别人还不知晓,就算有了犁头,也只是用来耕种的利器。”
“刚开始,也不过是在我们咸阳范围内使用,等过段时间,您造成的铁兵器多了,这些也不足以抵挡我大秦百万雄师。”
“谁家会拿耕种的利器去给别人造反?”赢今歌继续劝说,果然,是那个灭六国后,收天下兵器归咸阳的秦始皇,生怕别人造反。
可,不能够因为担心这个,就让黔首们一直过苦日子啊,能够有一点点改变的地方,能让自己过得好一点,谁会不期盼?
只要我们大秦对黔首好,旧六国的黔首知道战争结束了,日子变好过了,谁会跟着六国余孽干那杀头夷三族的事情?
这些,我相信阿父都懂,只是阿父习惯了使用驭民五术,因为方便管理……
想着想着,赢今歌有些叹气,我想回去了,当一个公主,其实还不如在后世当个平民老百姓强。
不用担心秦一世而亡,时刻挂着‘脑袋会被人砍掉’的风险,没有手机没有空调,连吃饭都没有几样新奇好吃的。
玉米、番薯、薯条、西瓜……我都爱,就连做个红烧肉,这里的条件都不允许。
秦始皇顿时精神了起来,微微瞪圆了眼睛,什么?我儿要离我而去?要回后世?
不可以!
“今歌,朕觉得你言之有理,你好好干,阿父最信任你了。”秦始皇连忙出声安抚赢今歌,今歌可不能走,她走了,他大秦怎么办?
只是一个玉米,就连种植方法都没有。
尚且……
秦始皇是真的在赢今歌身上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天伦之乐,是其他孩子身上感受不来的,她不是他女儿吗?为什么还要挂念别人?
()“是,阿父,我一定好好干,对了,阿父,我还请了几个医家的弟子在公主府,准备做一个研究医学的工坊,你觉得如何?”()
赢今歌想起来这件事情,跟秦始皇顺便提一嘴,阿父,我觉得您也该准备起来,不为别的,就是多培养一些,到时达官贵人、大秦黔首也有看病治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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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普通人家的老人家为什么能活到七八十甚至九十到一百岁,还不是因为医疗条件好?
只不过,现在在秦朝,培养一个医家的弟子需要耗资不少,可国家都不重视,其他人又怎么会重视呢?
大夫是必不可少的存在,我一定要好好研究,争取让阿父活到九十岁!
超过那个最长寿的皇帝——乾隆,我阿父才是最优秀的,不管是文治武功还是人品寿命……
嘻嘻嘻……
秦始皇点头,“吾儿孝顺,好好培养,将来为大秦分忧。”
说完,又给赢今歌赏赐百溢黄金作为资金援助,赢今歌开心得眉开眼笑,并高声道,“阿父,等我的猪养大了,一定第一时间宰给你吃。”
吃过一次猪肉并且再也不想吃第一次的秦始皇谢绝不敏,“不用了,你的孝顺,朕心领了,猪肉,就留给你自己吃吧,还有……拿去卖钱。”
“怎么可以呢!阿父,这是我第一次养猪,肯定白白胖胖……额,黑黑胖胖,你是担心那股腥臊味儿吗?放心,已经煽过的猪肉,肯定没有这种味道。”赢今歌见阿父很是抗拒,有些不解。
下一秒,意识到阿父为什么这个态度的原因,连忙开口解释。
不过明显的是,秦始皇并不相信,他不想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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