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赔付谈判(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第二天早上。
林兰没去上班,而是亲手做了一顿早餐,和林彦一起吃了。
当然,她只是打电话请了一天假,没说辞职的事。
因为她觉得老板娘人挺好的,就算要走,至少也要当面跟人家说一声。
甚至如果人家短时间内实在招不到人的话,她也可以暂时留下帮帮忙,直到人家招到人再离开。
出门后,林彦带着姐姐直接打了一辆车,直奔县劳动署。
上车的时候,林兰的嘴动了动,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林彦知道,她是想说坐公交也一样,没必要打车浪费钱。
“我给你算一笔账啊!”林彦打开手机计算器,对林兰道。
“你看,一个月赚一百万的话,一天就是三万三。”
“平均到每分钟,那就是23块钱左右。”
“打车1o分钟的路。”
“坐公交的话等要等5到1o分钟,绕来绕去,到那边还要差不多2o分钟。”
“前后算下来,至少要比打车多浪费15分钟。”
“一分钟23块,15分钟就是345块。”
“公交车2元,打车15。”
“你说我是省这345块呢,还是省这13块钱呢?”
林兰顶着一双红肿的眼睛,笑着捶了林彦一下“都是歪理!”
“小伙子,你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月赚一百万?”司机大哥顿时好奇心起。
“我做梦的!”林彦以玩笑的口吻回答。
“哈哈!小伙子真幽默!”司机大哥顿时乐了。
十分钟后,两人到达目的地,在大厅内递交了相关材料。
工作人员说五天内会给出答复是否受理。
结果刚到下午,林兰就接到了4s店那边的电话,说是愿意协商,让她明天上午去一趟。
无奈下林兰只好又请了一天假。
翌日早上和林彦一起来到了4s店。
“说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刚一进经理办公室,4s店经理便摆出一副有恃无恐的姿态。
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一看就是法律顾问一类的角色。
“我姐被你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4279,她之前在你们店里已经工作了三年。”林彦开口道,“由于你们是单方面解除合约,需要双倍赔付,所以要赔付我姐六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元。”
听到林彦的话,经理顿时轻蔑地笑了笑。
“小弟弟,毕业了吗?”
“真以为上网查点资料,就能来替你姐出头了?”
“你给他来点专业的!”
最后一句话,经理是对法律顾问说的。
法律顾问点点头,看向林彦。
“您好,先生,是这样的。”
“根据梁洲《劳动合同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和赔偿金。”
“第一……”
“第二……”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根据公司的调查取证以及相关人员走访,认为你姐姐、也就是林兰女士存在第三条行为,因此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需要赔付任何金额。”
听到这,林彦算明白了。
对方根本没有协商的意思。
今天来,就是想让姐姐知难而退而已。
经理接过话头,看向林兰“虽然公司没有任何过错,但是念在林兰你也是咱们的老员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所以我还是可以给你8oo块的补偿,只要你到劳动署撤销仲裁,钱我立马给你。”
林彦都忍不住笑了。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