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大宝之死肃家大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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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份,即使像杜边村这样十分闭塞的小村落,也不能然于外。
麦收正在吃紧的时候,十家院的王大宝,却在突然之间死于非命。恰恰因为他那渺小的生命,太不值得人们在意,却反而在人们心目中,激起了一丝微微荡漾的波澜。
这孩子生下来不到周岁,便被那只神秘的狗咬掉了小牛牛和整个牛蛋,从此便令他的生命跌入了一个无底的黑洞。
起初,虽然有鲜血,有难以忍受的疼痛,但生命本身所具有的顽强毅力和神奇的自我修复能力,再加上医生的及时干预,他终究还是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人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对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而言,这的确是一条无可辩驳的事实。
当他长到五六岁,渐渐现了自己与别的孩子的不同。他开始探根究底,他终于明白了他的痛苦,源头就在于那只可恶的狗。它不但咬掉了他的根,更是毁掉了他的整个人生。
他先是羞涩,由羞涩再到自卑。无论排便排尿,他必须蹲着,为此他羞于见人。直到上学读书,不到半年,仅仅因为上茅房的尴尬,他不得不离校辍学,他的自卑心展到了极点。他离群索居,没有任何玩伴,没有一个能够说话的朋友。他像生活在一个无人的孤岛上,又像活在永无尽头的长夜里。
有人私下议论他是太监,起初他不明就里。后来他看到挑着红缨带,走街串巷的劁猪匠,目睹他用弯刀割掉猪和公鸡的生殖器官,……他被羞得满脸通红。
王满年骂他比太监还下贱——太监还留着一个撒尿的东西,不需要蹲下去尿尿——而他呢?真的比太监还要命苦。骂他不如女人——女人好赖还有个瞎瞎(haha)牛——他心想,如果他真是个女孩,那倒谢天谢地,他终归是个正常人。
他恨。第一恨他的母亲,因为她的疏于呵护,才导致了自己的痛苦。他甚至想过用棍子去捶母亲,但当他看到母亲因为他而疯得不省人事,一味地对着他傻笑,他的心最终还是软了下来——其实母亲的痛苦并不比他轻啊。
他恨。恨那只咬他的四眼狗,他甚至恨所有的狗。他曾经专门找了一根胳膊粗、弯扭带着结疤、大约半人高的槐木棍,削去树皮,打磨得精光,把它做成一个颇有重量的打狗棍,随时靠在门框边。只要有狗闯进院子,他必定抡起棍子狠狠地打。从此,再没有哪家的狗,敢走进十家院,舔食婴儿的屎粑粑。院里的人知道他心里狠,也没人敢和他计较。单独出门,他也随时提着打狗棍,一般的野狗看到他凶神恶煞的样子,早就夹着尾巴躲得远远的。对门肃家那只黑狗,因为犯了家规被主人虐杀。他父亲把狗皮做了褥子,把狗肉腌了满满一坛子,他心里觉得少有的解恨。这倒不完全是因为狗皮柔软暖和,狗肉香喷喷的好吃;主要还是因为,他觉得杀得对,杀得好,总算在狗身上给自己出了一口恶气。
再大一点,大宝想到了未来。男不男,女不女,人不人,鬼不鬼,往后的日子该咋过?他曾经想过自我了断,一了百了,也许这反而是一种解脱,但他下不了手。他从不少人的眼神里,看到的是嘲笑、轻蔑、不屑和鄙视,但大多数人投来的目光,依然是怜爱、同情和平等相待。尤其那次在乌龙潭,萧老坟的曹英民,无缘无故地为了他,竟然大打出手,把王满年摁在水里狠狠教训了一顿。他觉得世上还是好人多。他为此而留恋这个世界,于是又鼓起了生活下去的勇气。
他读过半年书,毕竟有了一些基础。他把已经扔下多年的书本重新捡起来。把砚台笔墨收拾干净,把学过的字,从头开始一遍一遍地再练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做这些事,将来有没有用处。但他朦胧地感觉到,真要做一个有用的人,必须自立自强。母亲,他靠不上。就算父亲吧,也不能陪自己一辈子。
他永远怕见人。但有两件事他一定要学着做。
白天,他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家菜园子里。他学着翻地、打垄,下种、育苗,施肥、打岔……一季下来,居然有了丰厚的收获。他有了信心,也看见了一丝希望。
在家里,他帮父亲抱柴、生火、拉风箱、烧锅。先学着烧拌汤稀饭,再学切菜、揉面、蒸馍馍,……一年不到,擀面、烙锅盔,甚至摊煎饼、压饸饹、蒸凉皮也能够上手。父亲高兴地说:“好娃哩,你做饭的手艺比我强,将来我死了也能放得下心来。”
麦子泛黄,父亲每天天不亮就下了地。大宝在家里熬好稀饭,烙好锅盔,拌好黄瓜、西红柿、豇豆之类的新鲜青菜,伺候母亲吃完饭,然后挑着小扁担,再给父亲送去。一天四顿地变着花样——三餐送到地里,晚上等父亲回到家和他一起吃——这样便保证了父亲有足够的营养恢复体力。
麦子割了大约一半。
那天中午,他特意烙了一摞子煎饼,焯了一大碗灰灰菜。用砸好的蒜泥和油泼辣子,调了一小碗香喷喷的蘸水。外加一瓦罐吊到井里镇凉了的麦仁稀汤,给父亲送到地里。当父亲拿起煎饼,卷上香辣灰灰菜,狼吞虎咽大口嚼食的时候,他躺在树下的一堆麦捆子上,竟然香甜地睡了过去。父亲吃饱喝足,抽完一袋旱烟,把他摇醒,夹起长把割麦镰刀,走回原来割过的茬口,挥汗如雨地接着再干起来。
睡醒过来的大宝,忽然觉得后背和脖颈火辣辣地又热又燥。等他完全清醒,才现光身子睡觉,被麦芒混着汗水,扎得后背生疼。他挑着空担,想绕到水渠里冲洗一下再回家。可他并未想到,夏收农忙大热天,灌溉渠里根本就不会放水。大宝干脆沿着蜿蜒的水渠,信步向上,不大工夫就到了乌龙潭。
大宝像往常一样,下意识地向四周打量了一番,现没什么动静,这才放心地坐到乌龙潭下水口的岸边,撩起清凉的河水冲洗身子——当然,他依然没有脱掉下身的半截裤——这是他多年来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已经形成的条件反射。
当他十分惬意地体验着独自洗澡的美妙享受时,忽然听到水磨方向似乎有人走过来的声音。慌乱之际,他立刻想到先去水里躲一躲,于是,便急忙跳进乌龙潭——其实,在他洗澡的当儿,周围根本没有任何人走动,也许这只是他的幻觉——悲剧恰恰由此而生;情急之时,我们的大宝唯一能够想到的,只是如何保护那个让自己没完没了受辱的隐私,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并不会游泳。
水坝本来就是一个石砌的斜坡。不但坡陡,要命的是表面还粘附着一层滑溜溜的青苔。大宝的身子刚一入水,就立刻快地向下出溜。他曾经幸运地抓住了石坝缝隙中长出的一束水草,但水草并没能承受住他那下沉的身躯,便很快被连根拔起。他想呼叫,已经不出声音。他双手乱抓,在水里上下扑腾、打转,大口大口地喝水。他被折腾得精疲力竭,开始感到头晕目眩。猛然间,似乎有两只恶狗——一只是那条给他带来终生痛苦的四眼狗,另一只是对门肃家那只曾经被他吃过肉、喝过汤的大黑狗——猛扑过来咬住了他的两条腿使劲往下拽。他的眼前一懵,整个身子掉进一个无底黑洞,不断地下沉、下沉……胸腔里似乎有一股向上的热气,穿过头顶,一直升上无垠的天空……
晚上,在麦地里忙了一整天的几个小伙子,来到乌龙潭歇凉、洗澡,现了大宝的尸体。
大宝的父亲听到噩耗,一屁股坐到地上晕厥过去。待他被人救醒,傻呆呆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乡间的规矩,在外横死、病死的人不能进村。十家院王家族里的几个长者,合计着找了几块薄板,给大宝钉了一个匣子,直接抬到王家祖坟那块地里。然后在边角处挖了一个坑,把大宝的尸从山里抬下来,就地装殓。当晚掩埋,把一切后事料理停当,也算是尽了族里人应有的责任和道义。
麦捆子上场摞成垛,开始晾晒、打场、种秋,活路松缓下来。南北城门洞的新闻布会重新开场。大宝的死,毫无疑问地成了村里人议论的头号话题。
有人说:“这孩子实在可怜。刚满十二岁,第一个本命年还没过完,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走了。阎王爷也太不长眼。”
有人说:“大宝这娃命太苦。从小被狗咬掉了根,好好个妈也疯了。在家里没人心疼,在外面更没人待见。遇到一些心黑肠子短的,还经常揭娃的短。要不然娃也不会躲着人,偷偷跑去洗澡。”
“要我说,死了比活着好。”有的人想到生死轮回,说得更现实一些,“活着一辈子受辱、受罪,还不如早死早托生,说不定下辈子还能遇上个富贵人家。”
……
“死得好。”王满年想到他因为大宝被曹英民摁在水里,心里就来气,端着个大老碗也掺和进来,“就这么个断了根的太监,活该他命短。”他这么咬牙切齿地咒着大宝,却没现曹英民也站在城门洞的人堆里。
“你爹妈有没有教过你‘死者为大’的道理?”今天的曹英民反倒心平气和,“你那张臭嘴,能不能给你家祖宗和子孙后代稍微积点阴德?”
王满年一看到曹英民,心里就有点毛。他一心只注意英民有没有举起拳头——其实英民今天并不打算动粗,毕竟大宝已死,并不在现场——对英民所说的一席话完全没有听进耳朵里去。他怕再次挨揍,迅转过身,疾步向自家院子走去。
几天过后,有人又有了新的现:“听说肃家的大黑狗被虐杀后,大宝家剥了狗皮,吃了狗肉。有人还说,大宝掉在水潭里,被狗咬住腿往下拽——这是那只黑狗的魂儿显灵,专门来报复他呢。”
“这只黑狗是不是就是那只四眼狗托生的?”有人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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